最后
兩人都做出了讓步,自然就選擇了部分合約。
另外對于部分合約里的條款,也進行了細談。
比如哪方面的東西可以由對方全權負責,哪方面的東西自己可以決定。
一條條細則,每一條都清楚地談了下來,這樣也就可以避免后續出現問題。
在交談這些的時候,沈言也對馬丁的專業以及認真的態度感到佩服。
合同的內容自然是乙方沈言聘請甲方馬丁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以及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的經紀費用。
這是合作的主要內容。
雙方暫定合作期限,為一年時間。如果一年之后,雙方都對對方滿意,再自動續約。
后面的條款,就是對這個內容進行詳細的解釋。
雙方談了很久,因為這涉及的東西非常多,涉及的利益也很大,必須得仔細一些,以免后面出現扯皮不清楚的情況。這個世界,藝人被經紀公司坑了的例子數不勝數,還有前段時間轟動整個國內的寶弱案子。
雖然沈言覺得馬丁不錯,但是公歸公,私歸私,公私分明才能更好地合作。
時間不知不覺地過去了三個多小時。
雙方也終于談妥了所有事情,還真不是一般的累。
馬丁把所有文件的電子版搞定,接下來就是把里面的內容打印出來,簽上字蓋上章,就差不多算是合約生效了。也就意味著,只要搞定了合約,馬丁就成為了沈言的經紀人,后續一系列的事情,將會由馬丁去處理,不用再沈言自己去處理那些麻煩的事情了。
沈言心情舒暢了不少,不用再每天為這些事情煩惱了。
“沈言先生,以后咱們就是合作伙伴了。”
“馬丁先生,你也別一直叫我沈言先生了,我比你年紀小,你叫我小言就好了。”
“行,那你也別叫我馬丁先生了,我比你年長,你就叫我聲馬哥。”
“馬哥,時間也不早了,咱們不如先去吃個飯”
“行。”
雙方找了個地方吃午飯,沈言作為東道主,自然好好地宴請了馬丁一頓,一來是慶祝雙方達成合作,二來是順便給對方接風洗塵。
吃完了午飯之后,雙方暫時告別。
馬丁還需要在中海找個房子,常駐下來。
畢竟沈言大部分時間都在中海,作為他的經紀人,肯定也是經常在中海。除非是有其他活動的時候,才會隨著對方各地跑。
s推薦一本朋友的書,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我的靈氣側漏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