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再次踢了一腳,把一個車頭踢爛!
“你們是不是想打架?來試試!”林默看著那伙人。
林默驚喜的發現,經過數天的煉體,自己的身體強度大幅提升,竟然可以踢破車子了!
當然,林默也能依靠隱形拳套打破車子,但是拳套畢竟是身外之物,總不能一直依靠外物,自己本身強,才是真的強!
“這小子真能打。”
“是啊,很厲害。”
“我們打不過他,算了吧。”
“除非我們有刀和槍。不然真的打不過他。”
“今天讓他走,下次再對付他。”
所有人都震驚。
趙天超道:“小子,這次先放過你,下次你就沒有這么好運了!”
林默忽然縱身一跳,跳過了五六米遠,飛起一腳,踢在趙天超的胸口上,“還敢囂張?”
“啊”趙天超慘叫一聲,摔倒在地,吐了兩口血。
其他人都要沖過來打林默,林默向他們伸出一根中指,“不想死的就來打!”
“算你狠!不打!”一個黑衣男子道。
“哈哈,一群垃圾!”林默擺了擺手,隨后轉身離開。
坐著一輛出租車,林默本想回學校,但此時已經中午了,是吃午餐的時候到了。
這一片地區,很偏僻,沒有大酒店,快餐店倒是很多。
林默在一家快餐店門口下了車。付了車錢。司機竟然拿出一大把的零鈔。
林默看出這個司機賺錢也不容易,道:“不要找錢了。”
“真的?”司機有點不相信,畢竟這是一張百元大鈔票。
“對。”林默點點頭走了。
“謝謝,謝謝。”司機連聲道謝。然后高興的開車走了。
林默發現這家快餐店人滿為患,沒有座位了,只好跟別人同坐一桌。
同桌的是兩個身上有紋身的穿著t恤的青年,頭發染成了黃的,他們的衣服有骷髏頭的圖案,兩人年紀差不多,大約二十歲左右。
別的人都不敢坐到這桌,本來每張桌子可以坐最少五個人吃飯,但他們一看這兩個青年,都知道這兩個不是好人,不敢坐這桌。
看到林默坐到這一桌,兩個黃發青年明顯不太樂意,都不懷好意的看了看林默。
大城市,人口動不動幾百萬上千萬,什么人都有。因此,一般的普通人,在外面做什么事都比較小心,生怕惹麻煩。
比如現在來這里吃快餐的人,很多都非常普通,大多數是一些穿著工服的打工仔,打工妹們。還有一些是中學生。像這里,很少出現有紋身的人。
特別是像這兩個臉色很兇的人,就顯的更加刺眼,別的人都不敢靠近,甚至都不敢多看他們一眼。
現在,竟然有一個少年,毫不猶豫的坐到這一桌吃飯。
好多人都很意外,暗暗佩服林默的膽量,也有的人暗中為林默捏了一把汗。
不一會兒,快餐端上來了。
林默叫的是這店里最貴最好快餐,6百塊錢一份!
六百塊錢的快餐!絕對能吸引所有人的眼光了!
店老板也是親自把菜端上來,對林默非常的客氣,“小哥,你的菜。請慢吃。”
林默一笑,“這菜看上去還可以,不知味道怎么樣?”
店老板道:“味道絕對不錯。這是我們店里味道最好的菜,不過,因為成本高,價格也高,所以沒幾個人舍的吃。這半年來,只有兩個來吃這么貴的。你是第三個。你這么年輕,就舍的吃這么貴的菜,真是有前途啊。”
林默點點頭,“確實,六百元一個菜,相對于他們來說真的有點貴。但對我來說不算什么。我先付錢,這樣你就不必擔心我沒錢。”
說著,林默拿出一大把的百元鈔票來,付了六張。
“小哥,你真有錢。你慢慢吃。”店老板高興的接過錢。
店老板本來也很擔心這名少年沒錢,幾次都想問一下,但還是沒問。現在終于放心了。
全店的人都驚訝,看著林默拿出來的一大把鈔票,非常羨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