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氏未有媺而詔之,故曰“掌以媺詔王”;保氏有惡而后諫,故曰“掌諫王惡”;師氏、保氏,皆使其屬守,則亦有保之名焉,守事非其身之所任矣。闈,旁出之小門。
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正其行而強之道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辨其能而可任于國事者。以考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知吏之實,故可以詔廢置;知民之實,故可以行赦宥。
◎司救◎調人
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與嫁殤者。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其附于刑者,歸之于士。
婚姻欲致一,故用純色之帛。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五兩,則以天地合數為之。社,陰,故于茲聽;訟,神所在也;明當敬而不褻。
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于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器中度,布帛精粗中數;木中伐,鳥獸魚鱉中殺,此所謂成也。
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從,治其市政,掌其賣儥之事。
過市,非所以明遠利也;市人犯刑,以利而已;國君近市,則市人何誅焉?故國君過市,則刑人赦;所謂刑人,亦憲、徇、撲三者而已。幕也、帟也、蓋也,皆庇下之物,為上近利,則無以庇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