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李夫人墓表
鄱陽處士贈大理評事黃君諱某之妻,太平縣君鄱陽李氏者,今太常博士巽之母也。年若干,以嘉佑五年十一月乙酉終,而以后年十一月丙子從其夫葬鄱陽長順里之西原。葬若干年,而太君之子所與游者臨川王某表其墓曰:
太君之為女子,以善事父母聞于鄉里。及嫁,移所以事父于舅,而致其禮有加焉,凡在舅黨者,無不禮也。移所以事母于姑,而致其愛無損焉。凡在姑黨者,無不愛也。相其夫以正而順,誨其子以義而慈。處士君嘗娶而有子矣,蓋視遇之無異于己子。其后太君之子以進士起為聞人,而州之士大夫皆曰:“是母非獨能教,亦其為善也,宜有子。”
初,其子為尉于宣州之太平,又參虔州錄事,皆欲迎太君以往。太君曰:“吾助汝父享祠春秋于此,義終不得獨往。”及為南劍州順昌縣令,知洪州新建縣事,而處士君已不幸,乃曰:“吾老矣,今而后可以從子。”故其終在新建其子之官寢。
太君生一男二女,男即博士,女皆已嫁,其幼蚤卒,其長者少喪其配,事姑以孝聞而不嫁。州之士大夫又皆曰:“是母能教,非獨施于其一男而已,蓋其女子亦母之力也。”嗚呼!豈不賢哉?
外祖母黃夫人墓表
外祖夫人黃氏,生二十二年歸吳氏,歸五十年而卒,卒三月而葬,康定二年十二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