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逢原墓志銘
嗚呼!道之不明邪,豈特教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嗚呼!道之不行邪,豈特化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蓋無常產而有常心者,古之所謂士也。士誠有常心以操圣人之說而力行之,則道雖不明乎天下,必明于己;道雖不行于天下,必行于妻子。內有以明于己,外有以行于妻子,則其言行必不孤立于天下矣。此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揚雄之徒所以有功于世也。嗚呼!以予之昏弱不肖,固亦士之有罪者,而得友焉。
余友字逢原,諱令,姓王氏,廣陵人也。始予愛其文章,而得其所以言;中予愛其節行,而得其所以行;卒予得其所以言,浩浩乎其將沿而不窮也,得其所以行,超超乎其將追而不至也。于是慨然嘆,以為可以任世之重而有功于天下者,將在于此,余將友之而不得也。嗚呼,今棄予而死矣!悲夫!
逢原,左武衛大將軍諱奉諲之曾孫,大理評事諱珙之孫,而鄭州管城縣主簿諱世倫之子。五歲而孤,二十八而卒。卒之九十三日,嘉佑四年九月丙申,葬于常州武進縣南鄉薛村之原。夫人吳氏,亦有賢行,于是方娠也。未知其子之男女。銘曰:
壽胡不多?天實爾嗇。曰天不相,胡厚爾德?厚也培之,嗇也推之。樂以不罷,不怨以疑。嗚呼天民,將在于茲!
宋尚書司封郎中孫公墓志銘
公諱錫,字昌齡。曾祖釗,祖易從,父再榮,皆弗仕。及公仕,贈其父至尚書兵部侍郎。公以天圣二年進士起家和州歷陽、無為巢二縣主簿。部使者及兩制以御札舉者十余人,改鎮江軍節度推官,知杭州仁和縣。籍取兇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余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以兵部喪去。三年,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豫校《史記》《前、后漢書》《南、北史》,修《集韻》。選蘇王宮伴讀,教導有法,宗室召燕飲,未嘗往。居頃之,改著作佐郎,當罷矣,又留為國子監丞,講讀。
七年,乃用舉者召試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判吏部南曹、登聞鼓院,為開封府推官,賜緋魚。坐考鏁廳進士舉籍中有不中格者兩人,降監和州清酒務。當是時,龐宰相為樞密使,薦宜侍講禁中,方召,而公以謫去。久之,會明堂恩,召還,同判尚書刑部。先時,主者多持事往決于中書,公獨視法如何,不往。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賈販,恃其眾,所過不輸物稅,州縣捕逐,皆散走。成都鈐轄司奏請不以南郊赦除其罪,從之,逮捕親屬系獄,至更兩赦。有詣闕訴者,刑部詳覆官以為持敕遇赦不原者,雖數赦,猶論如法。公獨奏釋之,凡釋百二十三人。公于議法多如此。
復為開封府推官,當隨尹奏事,仁宗問大辟幾何,且以慎刑愛人為戒。公因奏開封敕有重于編敕而當改者數事,仁宗皆以為然。它日,問尹以公姓名,稱之。于是貴戚女使有奏讞,上薄其罪,付公監決,曰:“此人平恕,可任也。”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受賕,御史以劾龐,府治實清貺自為,龐不知也。清貺坐杖配沙門島,行兩日死。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故杖清貺,殺之滅口,仁宗亦疑,乃悉罷知府、推判官,而以公知太平州。初,清貺事獨判官王礪劾決,公不自辨也。
未幾,仁宗即寤,罷者皆復,而以公提點淮南路刑獄。在淮南二年,所活大辟十三人,考課為天下第一,所舉多善士,未嘗聽人請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求知宣州,許之,特詔秩祿視轉運使。至則召五縣令,約以州所下書有不便封還,故縣得自為政而州無事。且滿,州人詣轉運使、提點刑獄,乞留。還,又知舒州,發常平、廣惠倉以活陳、許、潁、蔡流人。及歸,計口量遠近給食遣去,去者率錢買香,焚之府門以祝公,至或感泣。初,提點刑獄恐聚流人為盜,又惜常平、廣惠倉,數牒止公,不聽,申以手書,又不聽。佐屬皆爭曰不可,公行之自若。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告老致仕。于是官至尚書度支郎中,散官至朝奉郎,勛至上柱國。今上即位,遷司封,賜金紫。以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卒,年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