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龔某良的運作下,男嬰被帶到邯市某村一個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將男嬰轉賣;
龔某良和余華英由此獲得數千元報酬,這下可讓余華英嘗到了甜頭,錢竟然可以來的這么快!
自此之后,余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她在外面以女性身份作偽裝,然后用糖果、零食等誘惑孩子;
趁機將人迷暈帶走,然后又通過中間人以合適的價格賣掉。
余華英選擇目標很仔細,她會選擇一些偏遠落后的地方;
在她看來,這些疲于生計的父母,容易疏忽照顧孩子,更方便她下手。
對于拐騙來的孩子,余華英也十分殘忍;
稍不聽話就會拳打腳踢,有時候還會拿開水燙,喂安眠藥,甚至還會將孩子隨意遺棄。
楊妞花曾去走訪過幾家受害家庭,他們表示都非常痛恨余華英;
其中一名父親今年已經71歲,他的兩個兒子都被人販子余華英給拐賣!
他們一家還因此背負賣兒罵名30年...
見到楊妞花第一眼,這個父親就抱著她痛哭:
“我想用針一根一根挑掉人販子的筋!”
另一個和楊妞花有相同遭遇的男生說道:
“我恨人販子,也恨我自己,騙我就走,也不哭也不鬧,跟著就走了。”
余華英的罪惡可以說是罄竹難書,可是狡猾的她卻拒不認罪;
還將所有罪責都推到了自己的丈夫和同伙身上。
即便到了法庭之上,她也不肯多交代一個字;
只有面對不利證據時,她才會高聲辯解,自己是被逼迫的。
有時面對辯無可辯的鐵證,余華英干脆宣稱自己出過車禍,已經完全失憶了!
余華英的“惡”是從骨子里透出來的,庭審時,楊妞花就坐在庭上;
期間,兩人的目光短暫接觸過。
余華英斜瞇著雙目,眼中透露著二分惡毒三分狠辣;
她或許在后悔,當初怎么沒把這小妮子弄死,竟然在多年后還能咬她一口。
在楊妞花的指認和諸多證據面前,余華英最后還是認罪了;
正義雖遲但到。
很快,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面對死刑的宣判,惡毒如余華英,也慌了,渾身顫抖不已;
她當庭表示要上訴,覺得法官判得太重了。
雖然自己拐賣了十多個孩子,但是罪不至死吧?
“我做了這么多壞事,罪有應得,但是想要再有一次機會。”
呵,這個機會陳易可以給她,在地獄;
想去哪層受刑都可以,一天逛遍十八層也不是不行。
死和灰飛煙滅,毒婦自己選一個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