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之所以會站在重裝步兵的最前排,主要還是為了方便指揮以及激勵士氣。
站在最前方視野更開闊,能精準把控命令荒民弓手射箭與撤退的時機。
這批弓手訓練的時間還是有點短,其中一百人在去年十二月才剛剛入伍,缺乏精確指揮有可能導致軍陣散亂。
同理,前兩排步兵的訓練時間也不算太長,這幫小伙子還是第一次在戰場上直面披甲騎兵的沖鋒。
如果林恩不身先士卒鼓舞士氣,這些年輕的士兵就有可能無法抵御住騎兵的沖鋒。
對于步兵而言,陣型意味著一切。
一旦陣型散亂,頃刻間就會被騎兵沖散,而后就會遭到騎兵的追亡逐北。
對面這幫騎兵雖稱不上有多精銳,但好歹是正經男爵帶領的正經封地騎士,能發動近百騎的集體沖鋒,多少要給點面子。
湊巧的是,聯軍指揮官赤溪男爵的想法正好與林恩不謀而合。
赤溪男爵深知麾下這幫騎兵做不到號令嚴明。
眼瞅著敵人能排出像模像樣的步兵陣型,還有長弓手的加持。
在中短距離內,長弓手射出的箭矢有概率能擊穿騎兵的鎖甲。
當然弱點也很明顯,長弓是雙手兵器,使用長弓就無法再使用其他長柄武器。
同時長弓手大多只會穿簡陋的武裝衣與皮甲,非常害怕騎兵的沖擊力。
為了一波捅穿敵軍陣型,赤溪男爵也不得不身先士卒、帶頭沖鋒。
比起‘弟兄們,向前沖’,顯然是‘弟兄們,跟我沖’更能激勵士氣。
既然要帶頭沖鋒,那肯定是位于隊伍中間效果最好。
陰差陽錯之下,兩支軍隊的主帥在戰場上直接來了個‘王對王’。
至于結果,毫無懸念。
林恩很早就注意到了赤溪男爵。
這哥們的屬性值較為突出,三顆星還帶倆正面特性,穿著還最為華麗,就連戰馬都披著五顏六色馬衣,在戰場上就跟自帶光環似的。
當然這并沒有什么卵用。
你屬性不強、甲胄不精、長兵掉落,還喪失了騎兵最重要的機動性與沖擊力,拿什么和我打?
就在赤溪男爵剛摔下馬踏足河岸的剎那,林恩手中的長柄斧戟就已如雷霆般劈下,目標直指對方頭顱。
赤溪男爵來不及拔劍,倉促間只能抬起左臂稍作阻攔。
下一秒,披著鎖子甲的左臂就傳來一陣撕心裂肺的劇痛。
但赤溪男爵并未因疼痛而驚叫,在腎上腺素的刺激以及戰斗本能的驅使下,他手腳并用試圖向著水面撤退。
可他的速度哪能比得過化劈為刺的長戟?
戟尖可刺,斧刃能劈,鉤鐮還能拽。
林恩給重步兵們列裝的長戟就是專門用來殺騎兵的。
嗤!
巨力裹挾長戟徑直刺入赤溪男爵的胸膛,鎖甲的連接處被貫穿,戟尖穿透甲胄,將其整個刺穿。
“呃——”
赤溪男爵悶哼一聲,踉蹌倒地,鮮血從鎖甲縫隙處涌出,染紅了甲胄外的華麗罩袍。
象征赤溪領的紅色石榴紋章在鮮血的澆灌下更顯艷麗。
男爵用最后一絲力氣艱難抬頭,所見到的,依舊是那對漆黑平靜的眼眸。
林恩手腕一擰,長戟絞碎男爵的胸腔后順勢抽出。
尸體仰面栽倒,鮮血在冰冷河水中暈開。
在這片混亂的戰場中,除了林恩幾乎沒人能注意到男爵的死亡,包括跟隨男爵一起沖鋒的聯軍。
每個人都只能看到面前的敵人。
前進,前進,再前進,殺死能看到的所有敵人,是士兵們心中唯一的念頭。
他們都知道,只有當自己的視線中沒有敵人時,才算是真正贏得勝利。
“殺光他們!”
“殺光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