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轉移矛盾是個好方法
殺人能解決問題嗎
肯定解決不了啊!
在封建社會,受限于小農經濟低下的生產力,注定了會在“官”和“民”之間,存在著“吏”這個中間階層,這是經濟基礎決定的。
正如陸北顧一路走來所見所聞,商品經濟雖然在大宋有所發展,但那也只是體現于交通樞紐城鎮和主要城池之中,在最廣大的鄉村,百姓依舊過著自給自足的男耕女織生活。
而因為沒有足夠發達的交通運輸網絡與交通方式,也沒有高效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所以,官員想要管理轄區,在城鎮里必須依靠“吏”,在鄉村里也必須依靠“吏”去溝通當地的“宗族”。
只有這樣,每年應該繳的稅才能征收上來,應該服的徭役工程才能有人去干。
如果沒有數量龐大且廣泛分布于各縣的“吏”在中間起到這種溝通作用,那么整個帝國的治理體系都會趨于癱瘓,人力、物力資源也根本無法得到有效調用。
所以,殺人不但不能讓“吏”的貪墨現象有所收斂,反而會因為階層人數的減少,導致其中個體權力的擴大。
而個體的權力越擴大,其貪墨條件就越不受限,這一點是很好理解的。
那么能不能通過以建立監察制度為主要手段,來限制或約束“吏”的貪墨呢
很遺憾,也不能。
因為“監察”本身就是一種權力,而只要是權力,就會存在被用于牟利的可能性,而且監察制度會隨著建立時間的增加而被不斷同化,是無法保證監察人員始終都能夠負責任地行使職權的。
如果走這條道路,就會陷入東廠監督錦衣衛,西廠監督東廠這種套娃永無休止的怪圈。
所以,只能作為輔助手段。
那提高待遇呢
“吏”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待遇,注定不如士大夫,這是大宋的現實情況決定的說白了,大宋就沒那么多錢。
現在三冗已經快要把財政壓垮了,若是打算單純地通過提高“吏”的待遇來解決問題,再搞出個四冗來,那大宋距離財政崩潰就不遠了。
更何況,有句古話說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
提高待遇唯一發揮的作用,就是在“提高”的那一瞬間。
再往后,這些待遇,就會被視作理所應得。
這從歷史上也可以找到比較典型的兩個案例,那就是明代和清代的官員收入情況.明代官員正式收入極低,靠俸祿養家全家老小都得喝西北風,所以以清廉著稱的海瑞,為母親祝壽也只能買兩斤肉,而清代官員則有高達俸祿百倍之巨的養廉銀,正式收入極高,根本不愁錢。
可結果呢
結果是,不管是極低收入還是極高收入,官員照樣都會貪墨無度。
所以,也不能采取提高“吏”的收入這種辦法。
總而言之,以上這三種辦法,陸北顧在現代跟姜星火在江大的辦公室里討論的時候,就已經都想到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