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易是要練兵,才會給他們護具,再用上草墊這些防具,就是讓他們真打實斗。
有典韋這些守擂裁判在邊上監督,如果他們撕扯后,按在擂臺上擊打,就會立刻上前分開他們,要求起身重新再戰。
按到擊打既會造成武士重傷,又讓南區觀眾看不見,在擂臺上有裁判干涉,很難贏得比賽。因為戰場上都是有武器的,還有同伴協作,很難得遇到這種打法,才被張易徹底摒棄。
這個規矩,武士們在訓練時,就被反復告誡,因此擂臺上根本見不到。
杜絕了撕扯摔抱,擂臺上更多的是拳打腳踢,只有武力懸殊,才會有扔下臺的現象,因為不設時間限制,也沒有暫停,最常見現象是打到一人脫力,躺在臺上起不來,然后被判負。
有護具情況下,體力非常重要,張易設計這種擂臺規則,就是要讓武士多練習體能,體力持久的武士,到了戰場上,生存能力才強。
因為三十六名武士都有人買,武士對決時,只要分出輸贏,叫好聲和嘆息生就會同時響起,賭贏的興高彩烈,競猜錯了,也只能怪自己眼瘸。
“這就是搏擊嗎?”等張易又上看臺時,皇帝居然問出這句話。
猜不出皇帝為什么會這么問,張易只能中規中矩回答:“今天十二人,都是身強力壯,沒有什么招式的武士,他們比武完全憑力量和體力,是用本能在戰斗,如果換成精通武技的典韋和張飛上去,比賽就會好看很多。”
“哦,還有武技?”
“下一場比賽,就有會武技的武士參加,我得讓連著來看比賽的人,有個慢慢認識的過程。”
張易把不會武技的安排在第一場,就是要用這種最粗野最直接的暴力打法,讓觀眾感產生認同感,因為他們也是這么打架的,只不過沒有擂臺上這些人暴力。
等真正武技出現,見到以小博大后,他們就會變得狂熱,就像影迷崇拜明星一樣,購買競猜的牌子,也就多了傾向性,會花很多冤枉錢。
說冤枉錢是因為技巧選手碰上周倉這些大力士后,只要被抓住,就是扔下臺的結果。
張易要收攏的其實還是周倉這些人,花里胡哨的武技到了戰場上根本沒用,只有力氣大,耐力好的人,扛著大刀橫掃才有威力,否則張易在海島上,也不會努力跟著黃忠學習長兵器。
當然張易最終選擇的不是大刀,而是畫戟,這種能砍能刺,還能鎖拿勾拉的兵器,非常適合張易靈活多變的特點。
六場比賽結束,獲勝的六人,再次繞場一圈,把自己的牌子讓所有觀眾都看清楚。
這個時候再買他們的牌子,已經漲價了,變成二十貫每塊,牌子和比賽前剛買的一模一樣,到時候兌付的獎金也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