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幾個商業區的分局,包括光明區和水鏡新區的大型商場,商業綜合體,全部組織排查。
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當然,咱們的干警們也要學會彈鋼琴,進了各種場所檢查,就不止要看消防安全,涉及其他違法犯罪的,咱們也要現場管,現場抓,現場教育,現場排除隱患。
木蘭區和其他兩個區的工廠區是重點區域,必須嚴格進廠檢查,尤其是年前趕貨的工廠。
不能怕麻煩,不能搞人情檢查,有隱患,咱們幫忙排除掉,實在頑固不配合的,再采取措施。
積極開展各種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教導員工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具體的細則,要求市消防局起牽頭作用,負起總責。
呂主任,你上午安排好這樣發文,記著,讓市消防局陳局長看過之后,再下文。
哦,還有,市政府說要以市政府的名義下文,你早點去接洽一下,統一一下文件精神。
文件搞好了,明天就召開市局黨委擴大會議,擴大到所有部門的負責人。”
這是除了上任大會以外,祁同偉第一次召集所有中層部門負責人和黨委委員們開會,前面幾次會議,一直都是黨委委員會議上決定事情。
當時祁同偉的目的也很明確,一是用輪崗制度,削弱各部門負責人的影響力,他們大部分可都是市管副局級干部,少部分是正處級。
因為長時間在一個部門,有時候影響力甚至比個別黨委委員還要強,但是個人影響力比不過祁同偉手里的一把手大印,這一點必須讓所有人清楚。
另一個削弱他們影響力的方式就是,少開大會,黨委委員會上決定的事情,下面的部門負責人無條件執行,不然就處分,再不能像以前一樣,部門負責人直接找一把手越過中間分管領導。
但是祁同偉在執行這一條的同時,又給現在兼任刑事偵查局的何清泉留下了一條口子,讓他越過分管刑偵的副局長賀小春,但是二者都是黨委委員,所以嚴格算起來也不算越級指揮。
這個事情當然有祁同偉的目的,除了這個,祁同偉都在大力維護黨委委員會議的權威,更多的還是讓黨委委員們,幫助維護他這個一把手的權威。
所以,難得這次開大會,召集了所有分局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京州市公安局的機構十分龐大,這么說吧,單單像辦公室,各種二級局,這些內設機構加起來,就有三十個,是三十個內設機構啊。
派出機構有六個區的分局,還有機場分局,經開區分局,水上分局等等,總計十二個分局。
還有下轄縣的公安局,這些就不是市局直管了,而是和當地縣政府雙重領導的,以當地政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