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清剛竊據中原神器,曾經也下過命令,不許民間女子裹足。
是不是很驚訝
偽清居然還能辦好事
這倒不是偽清自己要辦,他們本來也無所謂,直到后來裹足的女子太多,已經影響到了農業生產。最離譜的是,許多滿清貴族覺得自己已經入主中原,是人上人了,自然也該學一學人上人的禮儀,那就是裹小腳。
這可把滿清貴族整傻了,連忙禁止全國百姓裹足,你們漢人自己裹足就算了,還帶著他們滿洲貴族裹足
然后……
不出意外,沒有成功,禁止裹足和留辮不留頭一樣,全都遭到了百姓民間的激烈反抗。
甚至一些腦回路清奇的,干脆把裹小腳給綁定了民族大義上,認為男兒留不住頭發,但女兒能留住小腳,那就是男兒降清,女兒沒有降清。
精神勝利法了屬于是!
聶宇吸取偽清的教訓,知道這件事上強行立法嚴令,很可能會適得其反。
因為百姓已經形成了心理習慣,大漢唯一的優勢就只是大漢不是偽清異族,讓百姓沒有所謂男降女不降的理由。
聶宇這個漢王也不親自來,他寫《女誡》的話也沒用,反而會讓百姓和讀書人產生逆反心理。那就只能讓王后親自去做了,王后為大
漢國母,有著母儀大漢天下的責任,所以辦這件事名正言順,就連讀書人也說不出半句不是來。
就連要改什么,聶宇都想好了,女子貞潔確實應當重視,但人命關天,貞潔虛無縹緲,豈能蓋過天,蓋過性命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那就更是笑話,連圣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何苦要求孤寡民女也能辦到
除了這一條,聶宇還跟著補充一條:“女子裹足本就有傷天和,所謂男降女不降更是無稽之談。女子裹足若是不降,那天下漢人都不剃發,難道就不算降清了若果真說男降女不降,那就應該男兒砍頭,女兒砍腿,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輕易毀去者即為不孝,是不降還是不孝,就自己掂量著吧!”
陳蕙蘭手中毛筆一頓,有些無奈笑道:“臣妾這么添寫《女誡》,怕是日后天下的讀書人,都得罵臣妾是個禍國殃民的妖后了。”
聶宇哈哈一笑,上前一把將陳惠蘭攬入懷中:“是不是妖后,孤還能不知道嗎”
……
王后親筆添寫《女誡》,實際上并不能拿來直接使用。因為聶宇和王后的文化造詣都不是很高,寫寫毛筆字還行,但能把《女誡》寫的漂亮肯定不行,還得經過禮部官員的潤色。
可就算如此,那也意義非凡,禮部只是負責擴充潤色,把粗俗的文章變成文雅,但立意不會改變。
新《女誡》只要一公開宣發,必定會在大漢治下引起軒然大波。因為王后這個一國之母,居然反對女子貞潔大如性命,還鼓勵女子拋頭露面,孤寡無依的婦女勇敢改嫁,同時反對婦女裹足,認定裹足就是不孝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