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紅是在95年來的礦上,當時穿的破破爛爛,是要飯過來的,好幾天沒吃飯了。
我們礦上的汪大娘看她可憐,給了她一碗飯吃,還去求袁大軍收留她。
起初,袁大軍以為就是一個乞討的女人,就沒在意,說她有膽子下井的話,就給她一口飯吃。
殷紅說自己走投無路,必須要活下去,然后就下井挖煤,很能吃苦。
每次吃飯,她都端著飯碗,坐的遠遠的,臉和衣服上都是煤灰,看不出來她的樣子。
直到95年,礦上放年假,組織茶歡會、看電影,這時候,殷紅才脫掉她那一身礦工的衣服,穿著新買的衣裳,臉也洗干凈了。
她幫汪大娘在廚房干活,我們礦上的男人這才發現,她竟然長的那么漂亮。
她太漂亮了,比電視上的明星還要好看。
我們都看直眼了,說實在的,礦上的男人誰不迷糊啊。
特別是我哥袁大軍,他本來就是一個老色鬼。
這之后,袁大軍就把她安排到礦上干財務,兩個人也好上了。
即使如此,礦上的男人也惦記著她,每天都盯著她看,都忍不住想要那個她,我承認我也喜歡她。
我和她搞上,是在96年的下半年,我不是我主動接近的她,是她勾引我的。
她那樣子,沒有男人能拒絕的了,我肯定求之不得。
可能是袁大軍聽見了什么風聲,而且殷紅在礦上干活,那些礦工天天盯著她看,袁大軍不樂意,就去縣里的百貨大樓給她找了一個賣化妝品的活兒。
這是去年五月份的事情,從五月份開始,殷紅就給我說,說袁大軍把她當做玩物,賣給其他人,她受了太多苦。
我也很氣啊,這么漂亮的女人,他不珍惜,這么亂來,不講究,不講江湖道義。
我們在社會上混的,最在乎自己的女人,把自己女人送給別人,換取生意,這是江湖大忌!
從那時候來時,殷紅就開始慫恿我,說想和我在一起,讓我想想辦法。
我能想啥辦法,總不能去指著袁大軍的鼻子罵娘吧?
沒辦法,我手上也缺錢,幫著袁大軍搞煤礦生意,但他給我的錢,不夠我開銷的。
再加上殷紅慫恿袁大軍離婚,這離了婚,袁大軍要是死了,那煤礦不就是我的了嗎。
但我還是下不了手,畢竟是我親哥,一個爸媽生的。
他再不對,我也不能殺他啊。
可是,去年七月三號,我和殷紅的關系被袁大軍知道了。
當天我就知道他臉色不對,他開車把殷紅帶來,當面質問我們,我就躲不過去了。
而且,我看袁大軍那樣子,簡直要殺了我,說我偷偷倒賣煤礦,做假賬,找地痞來礦上鬧事,我就讓他給錢保平安,他卻說我吞了那些錢,專門找人搞他。
他沒說錯,我就是這么干的。
袁大軍越說越激動,還讓我滾蛋,以后礦上的生意不要再插手,那怎么行呢,家里的礦又不是他一個人的,我也有份啊。
我就拿起鐵鍬打了他,就起了殺心。
殺人是大罪,我當時也很害怕,但是我注意到殷紅,她很冷靜,比我還鎮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