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玉子知道,這句話意味著什么。
吉川夫婦還沒反應過來,但他們也隱約意識到,案件判決開始向不利的方向偏轉。
檢察官驚得坐直了身子,低頭快速翻閱菊田律師開庭前遞交的報告,發現他還真在庭審前遞交了相關資料,只不過夾在一堆廢話和報告中間,明顯是故意的。
法官扶了扶眼鏡,開始認真手中的材料。
1991年日本法官年人均結案在1300件至1600件之間,一年只有365天,日本法官的考核以“結案率”為主要指標之一,需要高質量地處理大量案件,可想而知法官的壓力有多大,基本上是匆匆掃一眼卷宗就開庭了,更有甚至是在法庭上現場看卷宗。
趁著無人提出質疑,菊田明二繼續陳述:
“按照檢察官給出的現場報告,警方抵達現場后,并未在藤原先生身上發現傷口;此外,經過dna檢測,足以證明兇器上的血跡源自吉川莉緒本人,不存在任何其它特殊成分,包括且不限于染料、動物血液、植物液體等。”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藤原先生的殺人行為并不成立。”
“試想一下,藤原先生如何在沒有握刀的情況下刺傷吉川莉緒?如果他事先握刀并擦去了刀柄上的指紋,那刀柄上就不會留有吉川小姐的指紋……”
檢察官急得額頭冒汗,他意識到不能再讓菊田明二繼續說下去了,連忙舉手說道:“反對!”
法官示意他陳述反對理由,檢察官整理了一下思緒,捂著額頭說道:“藤原譽也有可能是握著吉川莉緒的手背,強迫她手持水果刀……”
“然后捅傷她的背部?”菊田明二打斷道。
檢察官一時語塞,他想象了一下,那個姿勢好像不太可能實現。
菊田明二接話說道:“誠然,北島檢察官所述情況確實有可能在吉川莉緒昏迷的情況下發生,但在尸檢報告中確切寫明了死者并未服用任何藥物,包括安眠藥,且在卷宗中有目擊者的證詞,明確表示吉川莉緒是清醒的走進酒店的。”
檢察官無話可說了,他只能坐回座位,開始低頭看表。
吉川夫婦忍不住大聲駁斥,質問菊田明二,如果藤原譽沒有殺人的話,他們的女兒又是怎么死的?
法官敲擊法槌,要求他們肅靜,事不過三,如果有第四次,就把他們逐出法庭。
菊田律師面向法官,闡述起自己的推理。
案發當晚,吉川莉緒因失戀前往酒吧,試圖借酒消愁,偶遇老同學藤原譽(卷宗有寫明兩人的高中關系),雙方攀談一陣,寂寞的年輕男女總是會摩擦出火花,于是吉川莉緒‘跟隨’藤原譽前往酒店……
土井結月忍無可忍,她站起來反駁,聲稱莉緒不是那種人,絕不會去酒吧亂性。
法官也忍無可忍,示意法警驅逐,土井結月失去旁聽資格,只能在法院外等待判決結果。
對于她的質疑,菊田明二也給出了確切的回應。
他從一堆材料中,翻找出吉川莉緒的消費記錄,證明了她曾經在有馬敏夫的私人診所就診,后者是一名心理醫師,擁有京都大學臨床心理學博士學位。
這足以說明吉川莉緒當時的心理狀況并不穩定,所以出現酒后亂性的情況并不奇怪。
法官認可了他的說法,并示意他繼續陳述。
吉川夫婦緊緊握著對方的手,他們抿緊了嘴唇,盯著菊田律師的嘴巴,生怕他又吐出什么可怕的字眼。
“剛才我已經陳述過了,吉川莉緒在生前精神狀況并不穩定,很有可能出現了自殘自虐的傾向,亦或者患上了被害妄想癥之類的精神疾病,否則無法解釋她隨身攜帶水果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