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諭之責,需有規范、有訓導、有考核!合格者,方可持教諭部其證擔當人師……”
隨著張小公爺一點點的解釋,這些個朝臣們總算是茅塞頓開、頻頻點頭。
首先張小公爺的意思就是,這大明帝國庠序教諭部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設立自己的學院。
擇名師者入聘為師,規范、訓導、考核入學者的教諭水準、察其人品。
通過考核者則頒發“教諭證”聘書予以認可,持教諭證者放可為師、派往社學、縣學。
而教諭部學院入學的最基礎要求是必須是庠生,不限于舉人。
至于為何會說不限于舉人嘛……
那是因為張小公爺,提出了一條關于教諭部的諫言:
任職三年且所教授學生通過上級考試合格達九成者,參加科舉可上提二名。
這條諫言提出來頓時三大學士就搓手了,臥槽!這可是關乎到功名的事情啊!
若是以此為餌何愁他們不肯上鉤?!
張小公爺這個時候再提出來第二條:有此經歷而考得功名,又優先則教諭部任職者……
其職提半級,一年內可申請外放為官。
這就更加臥槽了,京官雖好但下地方才是大多數官員們喜歡的啊!
在京師一直呆著要升職那可不是一般的難,出去歷練幾年只要四平八穩回來那就升上一級。
且這京官出去那基本都是官升一級,才到地方任職的吶!
當然,張小公爺從前不曾白使喚人,在這件事情上自然也不會。
考得教諭證、持教諭職者,哪怕是社學俸祿待遇亦同從九品。
每年一堪核評分、三年一部考,合格生源及個人操守品德皆入其列。
連續兩次部考皆得上上者,則待遇提高提半級……
林林總總的說了一大堆,聽得弘治皇帝是如癡如醉恨不得當場就拍案叫絕。
張小公爺則是心里撇嘴:廢話!能不叫絕么?!
這特么是后來大華夏為了掃盲,琢磨很久搞出來的國策。
直白的說,這就是“貧困地區支教”的大明版。
然后某部和師范學院的結合,那都是后世無數人不斷的完善后的結果。
把人員這塊兒解決了之后,接下就說到另外一個問題了。
這個問題就是教材,首先就是現行的教材實在是太過雜亂。
完全沒有說統一的一個教材,很多時候就是下面的教諭們教啥是啥。
張小公爺的意思是要根據社學、縣學、州學、府學……等等,先把教材區分開來。
教材方面肯定是要重新規劃的,啟蒙讀物、縣學進學、州學府學……自然都得不一樣。
這方面自然是需要新設的庠序教諭部重新厘定,并過內閣、弘治皇帝朱批頒行。
其次一條就是書籍課本很多貧家負擔不起,這方面應由往當地任職之教諭統計上報。
再由國朝統一刊印下發,以減少貧家負擔、促進貧家就學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