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樣,一切都是值得的。我父親才是真正的兇手,這段視頻可以作為指正他的證據交給警方嗎?”我問道。
“恐怕行不通,警方需要的是真憑實據,心理學上的依據只能作為輔助,而不能直接定罪。”張醫生聳聳肩膀。
我的眼神黯淡下去。
“遠走高飛吧,不要再回到那里,斷絕和養父母的一切往來,那里簡直是地獄。你還這樣年輕,人生還有太多的可能……被侵犯,被玷污都不是你的錯,你仍是純凈的。”張醫生用力按了按我的肩膀。
“張醫生,你是這個世界上唯一知道真相的人,無論如何,不要放棄我。謝謝!”
“相信我。”他篤定地望向我,那眼神有千鈞之力。
告別張醫生,我并沒有依照對他的承諾離開養父母家。
我像什么也沒有發生一樣,回到了那座人間煉獄。
我按照他們的要求按時吃藥和作息,甚至忽然傻笑,胡言亂語,故意自殘,不惜用刀片割傷自己。
就是為了讓他們相信,我的精神危機已經無可救藥,病入膏荒,隨時有可能在致幻劑的作用下,終結自己的生命。
不管我的行為多么癲狂,我的頭腦都清醒地知道,為了死去的弟弟,為了那些揮之不去,貫徹一生的夢魔,所有的罪惡終將血債血償!
在某個養父精疲力竭到達**的午夜,我在他的身下,用藏在枕頭底下的匕首狠狠刺穿他的脊背,精準地將刀插入心臟。
他甚至來不及哀嚎,便一命嗚呼。
我慢慢抽出刀柄,一刀,兩刀,直到他的身體血肉模糊,再沒有一絲生命的跡象。
我吞下事先準備好的藍色藥片,光著身子沖到午夜的大街上,沖進一家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里。
渾身是血地站在目瞪口呆的店員面前,聲嘶力竭地放聲歌唱。
差不多過了兩分鐘,嚇傻了的店員才想起報警。
警察脫下警服為我披上,并且強行注射了兩支鎮定劑。
“小舟,姐姐這就來找……”失去意識之前,我喃喃地說。
……
養父的尸體,第二天才被傭人發現,而我目光呆滯的照片,也作為昨晚那場鬧劇的配圖,出現在次日的晨報上。
而那張被我刻意放進床頭抽屜里的,留有養父**的紙巾也被細心的警方發現。
以很好的證明,昨晚那樣令人發指的暴行,并不是第一次發生。
警方調出了我的案底,馬上為我安排精神鑒定,同時第一時間聯系了我的主治醫生張鶴軒。
張醫生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似乎早已預料到了今天要發生的事,我心一沉,他知道了。
索性賭一把,我神經質而茫然地望向他,表情到位,和任何一個精神病患者無異。
果然,他很默契地配合著我的表演,并從藥房的朋友那里,找到了養母私自購買致幻劑的有力證據。
而我體內殘存的LSD成分,足以因蓄意謀殺罪把母親送進監獄。
我謀殺弟弟的案件,以及爸爸媽媽都是我的養父母的隱情,也被披露出來。
那段我被催眠的視頻雖然不能當作呈堂證供,可是作為權威精神科醫師的病例,仍然具備極高的說服力。
一個瘋女孩誤殺了多次強bao自己的父親。
呵呵,一則多么具有話題性的社會新聞。
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的女權主義人士紛紛為此奔走相告。
一時間,全國的紙媒和各大網站,都在轉載這樣一個頗具獵奇色彩的爆炸性新聞,輿論將事件推向**。
一個可憐的養女,長期被養父性侵。
血氣方剛而又少不經事的弟弟,不堪忍受這樣畸形的關系,要保護姐姐,殺了父親,卻反被父親殺害。
作為唯一的目擊者,女孩在這場兇殺案中受到了嚴重的刺激,加上長期精神壓抑,得了精神病,表現為妄想和失憶。
養父為逃避法律責任,趁機將罪行轉嫁到養女身上。
養女被迫接受為期三年的精神治療,出院以后,仍然無法逃脫養父的魔爪和養母的蓄意謀殺,終于在致幻劑的作用下,砍死了她那喪心病狂的養父……
這世間,從來不缺少盲目從眾的熱心腸,卻少有去偽存真的冷頭腦,所以民意是如此容易被媒體操控。
一時間很多民眾為此義憤填膺,評論轉發、捐款、無償提供法律援助。
甚至還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企業家,專門為我聘請了一位戰無不勝的金牌律師。
一個月后,法院公開審理,養母以故意傷害和間接致死他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由于我有長期精神病史,同時被養母脅迫服用了過量的致幻劑,按照《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個人的行為不受控制,為非刑事能力責任人,享有免責權,當庭無罪釋放。
但要接受一定時間的精神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