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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不是一個講故事的料。
幸好這個故事是真實發生過的,我才能勉強講下去,哪像在座兩位女士,憑空造個故事都像玩似的……哈哈,大家別笑啊,我又不知道該怎么講了。
好吧,我直接開始講案件發生的部分,鋪墊一大堆又會弄巧成拙。
慘案就是那天晚上發生的,李毅人的房間窗戶大開著,而他卻不見了蹤影。
一早起來,他的爸爸嚇壞了,聲稱自己一開始認為兒子跳了樓,就朝窗戶下面看了看——并沒有兒子的尸體,只有一大片青草地躺在建軍港河的前方。
江婷回來后,李光已經報了警。
聽說兒子失蹤,她大驚失色。看見那敞開的窗欞,她不免想起兒子前一天說過的話,“是一只很大的水怪,有很長很長的脖子,背上有一大塊鱗,剛剛它把頭伸上來,敲擊窗戶,要進來吃掉我,嚇死我了!”
“應該在河里。”江婷面色鐵青地對自己的丈夫說。
他問她是不是瘋了,她繼續不以為然地堅稱道:“肯定是在河里!快叫那些警察搜河!”
身為警長,我一開始也不相信這位女士的說法——她聲稱自己的兒子是被水怪抓走的。
眾所周知,“水怪”這個詞語經常是被用來嚇唬小孩的,世界上哪有什么怪?
當江婷紅著眼睛,竭盡全力向我解釋這個問題時,我幾次三番想要回嘴,都會被她的聲音給壓下去。
“都怪我。”
最后,她徑直看著我的眼睛,渾身發抖,“他看見它了,然后告訴我,我卻沒有把它當回事……如果我不逼著毅人繼續睡在那間天殺的屋子里,或許他還活著,你懂嗎,有可能還會活著!”
“您的兒子還沒有被確認死亡。”我拉拉那總是很緊的警帽帽檐。
“我們沒有找到他的尸體,就連一點痕跡都沒有……他可能只是,離家出走了?”
“他死了。”這個女人一副斬釘截鐵的樣子。
“搜河!我兒子的殘骸就在河底!”
我不知道她為什么這么堅信這個悖論,是因為那母性的第六感,還是因為愧疚。
大家都說一位母親對孩子的愛能摧毀一切,我說一位母親對孩子的愧疚則會摧毀她自己。
孩子出了事,江婷不可避免地把責任推到了自己身上——就是建軍港河里的水怪,那個長脖子、黑鱗片的怪物抓走了自己的兒子,這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啊!
她一定會這么想。
確實,那個房間的窗戶十分詭異,就好像真的是水怪從水里探出長脖子,把窗蹭開了一樣。
接下來的情景,在江婷的腦海里,這只水怪拖走了她的兒子,并縮回水中,開始大口饕餮。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這樣,水里肯定會有血的。”
我像哄一個小女孩似的,在河邊對她做最后的開導——搜查隊已經下水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會一無所獲,不知道到時候這個無助的母親又會發什么瘋。
她沒有理會我,只是臉鐵青地注視著河面。
搜查從案發次日的中午到下午四點。就在四個潛水員都上來,準備結束工作的時候,最后一位在水底發出了信號:“發現一具尸體。”
聽到這句話我瞬間石化了,而江婷則嗚地一下哭了出來,跌坐在岸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