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這一章有個解釋,多寫了兩百多字,補給大家!
他不由得開始猜測——朝廷在南陽設立錦衣衛分點的意圖起來。
難道,真的是錦衣衛發現了唐王府有異樣的心思?
這時候,早已被驚醒的船家才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見到一干人等都明甲執杖的,又見到一船的死尸,當即腿都酥了。
“大,大,大王,小,小的,就,就是……”
張書堂見到船家哆哆嗦嗦的樣子,甚至結結巴巴的話語之間,都能清晰聽到牙齒的磕碰聲。
“阿牛!”張書堂使了個眼色。
曾阿牛會意,他掏出腰牌,讓船家仔細的看清楚了,這才說道:“老丈勿驚,本官乃是錦衣衛將軍,并非歹人!”
后人常言錦衣衛殘暴,甚至多有強拆房屋,占地毀礦,強征稅收的流言蠻語。
實則不然!
有明一朝,錦衣衛捉拿人犯,是必須要拿著駕貼經過兵部刑科的批定,才有抓人的權利的。
“駕貼”指皇帝下發的逮、系或賜死臣民的專用詔敕,是一種公文類型。
錦衣衛緝捕必須要有駕帖,以表明其特權源自皇帝本人。
這道公文的重要性,在《萬歷野獲編》的一則軼事能體現一二。
萬歷初年,司禮監太監馮保,密差錦衣校尉到河南新鄭,眾校尉揚言令退休在家的前首輔高拱自裁,全家慟哭之時,高拱處變不驚,喝問諸錦衣校尉:“駕帖何在?”校尉拿不出,只得退走,而高拱全家得以無恙。
然而即便皇帝發下駕帖,也意味著程序只走完一半。錦衣衛還需持駕貼到刑科批定,才能開始拿人。
如果刑科不批,或者駁斥后,嚴格上來說,皇帝也無可奈何。這樣的規定,目的在于制衡錦衣衛的權力。
但是制度設計者苦心經營的平衡,會隨著某些權要的崛起、或者皇帝本人的意愿,而被打破。
有明一代,錦衣衛權勢有所消長,原因正在于此。
當然,因為錦衣衛職權的特殊性,所以民間多有誤傳,但是在明朝官場之間,卻都是熟知這一流程的。
嘉靖年間的河南道滑縣,發生在七品縣令張佳胤身邊的一個故事,則很好的說明了錦衣衛的權利,是有所制衡的的這一點。
因為滑縣縣衙主事犯了事,被張縣令關入大牢。
有一天,兩個身穿飛魚服、手持繡春刀的男子,聲言是來查抄主事家的。
張縣令見到兩人即無駕貼、更無兵部批定,當即明白兩人是假冒的,他遂一邊安撫這兩人,一邊卻是讓人通知捕快到來。
最后兩個假扮錦衣衛的匪徒,被繩之以法……
而張佳胤縣令不但無事,反倒屢屢高升!
由這兩件小事,就知道明朝的錦衣衛,并非是像歷史記載那樣橫行霸道,可以目無王法,隨意抓捕他人的。
至于為何歷史上的錦衣衛,為何竟然深入人心的“壞”——堪稱是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的典范!
則要從《永樂大典》這個明末時依舊完整保存下來——世界上最偉大的百科全書,來管中窺豹了!
此書成于成祖朱棣年間,后經謄抄。共有一萬余冊,計三億七千萬字,到了清末光緒年間,只剩下了區區八百冊,有這一件事就知道明朝為何那么“黑暗”了!
持續長達兩百五十余年,頂峰時刻足足一百四十年,康麻子時期更是平均一年高達2.2次的文字獄,足以證明文化毀壞的嚴重性!
只此一點,就當知道,明史的可信度究竟如何低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