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達維亞糖廠的事,荷蘭那邊的情況,是默許使用奴工,最終認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書所言,若在大順治下,首罪是隨意加稅的總督、次罪是糖廠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后,基本可以安個“打漁殺家”的定性。
再比如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歐洲那邊肯定是愿賭服輸,賠了別哭,愛上吊上吊、愛自殺自殺。
但在大順這邊,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發起者,眾人鬧騰起來,多半也就是將趁機大發其財者的利潤分出一部分,以安撫眾人之心。
這樣的區別只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剛峰,如果郁金香泡沫發生在其治下,會怎么處理?或者巴達維亞糖廠用奴工之事,其又會怎么處理?
這就是所謂“道”。
《春秋》可以決獄,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決獄呢?要用《墨子》決獄呢?要用《荀子》決獄呢?要用《韓非子》決獄呢?
結果肯定是不同的,只怕第一關的“親親相隱”,態度就肯定會完全不同。
連日本那邊的儒生,都知道打著復古的旗號,用先秦古籍托古改制,說自己是儒生卻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順這邊怎么可能會不懂?
皇帝又怎么可能不清楚,拿著十三經,能解出一萬種截然不同的道義,而且還都能打著正統儒學的旗號。
莫說一套十三經,就是簡單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種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釋,都算大順沒有人才了。
開發蝦夷、將來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將來可能興盛的工商業,肯定不能用現在這一套東西去管轄。
但是,這一套東西,皇帝也只允許現在特事特辦,積累經驗,以觀后效,
而絕對不會允許出現一種新的如同荊公新學、心學之類的學問,將這一切解釋為“合乎天理”。
哪怕將來證明這一套確實行,而且不會影響到皇權、不會威脅到統治,那也只能是后來人提出來,絕不可能讓此時的劉鈺提出來。
提,可以。
離開中樞,削去爵位,不參與朝政,和前朝的李贄、本朝的顏元、李塨等人一樣,回家去玩去吧,愛說什么說什么。
劉鈺被田貞儀耳提面命已久,回的也算干脆,直接拿出王安石的例子。看似是說,你看王安石變法,但王安石也是靠舊學問的科舉考上來的,舊學問差點中狀元的人,不一樣可以辦成新事嗎?
實際上,則像是跟皇帝表態:等南洋的事一完,我就了心事了。李衛公平突厥之后,蹲在家里關上門,外面的事啥也不管。到時候我也一樣。
反正外面的事誰都能辦,新事物舊學問也一樣能解決,少我一個不缺、多我一個不多。你拴條狗在那,估計也能辦好,無非就跟小牛學拉犁一樣,學唄。
這回答讓皇帝很是滿意。皇帝已經允了劉鈺下西洋之事,也幾乎默認了等他從西洋回來由他為帥攻下南洋。
之后不是不用了,而是新興事物不會用他了。
不管是工商業、開發蝦夷、總督南洋等等事,都會選他影響力之外的人,以確定缺了劉鈺這一系的人,這些新東西一樣可以運轉。
若是劉鈺非要退,那就讓他去主管科學院,封個公爵,榮恩無限,頤養天年就是。
若其還想為社稷出力,倒是可以讓他去督導治水、漕運改革、畝稅清查等“舊”事。
【看書福利】關注公眾號【書友大本營】每天看書抽現金/點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