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同時開始念誦一份諭令。
那是秦王政的諭令。
遍布四野的令官將這份諭令傳遞出去。
一聲一聲,喚起無數的好奇。
“……今傳,秦王政令,宣示眾人,開啟公審。”
“審,依秦法有罪者,依法論罰。”
“審,依秦法無辜者,當即釋放。”
“審,有無罪而受刑者,國朝按其受刑,予以賠償。”
“現在,公審開始。”
場面很大。
雖然大家都不知道“公審”是什么意思,會是什么形式,但興趣還是足夠的。
“依秦法,以強權索取、壞人性命者,誅。”
“發有韓國上大夫衛御寇者,于今年八月十七日,購十二歲妾室一人;今年七月初三,購十一歲童子二人;今年五月初五,置十三歲妾室一人;今年一月初九日,購婢仆四人,長者十六歲,幼者九歲;今年十月初四,購置婢仆四人,長者十二歲,幼者八歲;去年六月,置十一歲婢仆一人;去年三月,置十一歲童子一人……”
“查,衛御寇所購之童子、婢仆、妾室,均被其父子褻玩致死。”
“帶犯者及人證。”
一聲令下,身著絲衣的衛御寇與他的兩名兒子被押解上了平臺。
另有十二人的人證。
這些證人有老有幼,他們臉上都帶著恐懼。
衛御寇見到這些所謂“人證”,破口大罵。
這些人中,有兩個,是他心腹!
原來這家生子,也是會背叛的!
距離近一些的庶人,甚至可以看得到衛御寇與他的兒子們臉上的怒容,能夠聽到他們口中的謾罵。
原本尊貴的人,做出“謾罵”這樣的原本以為只有庶人才會做的事情,這事情本身,令庶人們如遭雷亟。
很多人甚至都不敢相信。
然后,鄭國開始宣讀那些能夠記錄下來的,被衛御寇買去褻玩致死的人的名字。
以及他們的出身。
有些庶人聽著聽著,就感覺到不對勁了。
因為他們聽到了熟悉的名字,聽到了熟悉的販賣方式。
之后,鄭國點了受害者的家人的名字,讓他們看清楚自己的仇人。
至此都還有很多人不敢置信。
場面漸漸安靜下來。
氣氛凝滯。
空氣似乎都沒法再流動了。
簡單的陳述之后,是宣判刑罰。
衛御寇與他的兩個兒子,都是死刑。
區別在于,衛御寇是六斬,而他的兩個兒子只是斬首。
大斧落下,兩顆人頭落地。
鮮血從脖頸里噴射出老高,如同紅色噴泉。
下方圍觀的人群中爆發了喝彩聲。
離得稍微遠一些,就沒法兒清晰地感知到衛御寇和他的心腹們的恩怨糾葛,只是聽到秦人復述衛御寇的罪行,代入感并不強。
但現在血色的噴泉一下子將他們的注意力吸引。
他們看著那以一條人命為代價的噴泉,亢奮極了。
衛御寇并沒有第一時間被斬首。
所謂“六斬”,即是手足、兩頭的斬。
頭在最后。
為的是給人以最深切的痛苦與折磨。
這道刑法,在秦國只問世半年而已。
但這半年之中,幾乎每一天,這刑罰都在朝堂上引起巨大的爭端。
重臣們都很想讓這個有違人道、并且不遵守禮制的刑罰消失。
與之對應的,是庶人們強烈的保留它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