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此之前,他需要帶上他的戰利品——眼前這個白人的東西。
馬哨簡單搜刮了一下,得到了如下比較有價值的物品:
一些錢幣,包括美元紙鈔、美元金幣、西班牙銀元,總的來說還挺多,但他一時半會肯定也花不出去;
一個有點簡陋的懷表;
一把沾著血液和腦漿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當然,還有最具實用價值的東西,那把前膛槍,準確地說是前裝線膛燧發槍。
馬哨前世的主業雖然只是一個中學物理老師,但網絡兼職卻非常豐富,比如鍵盤軍事家、鍵盤經濟學家、鍵盤政治家、鍵盤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鍵盤,至少中學物理肯定不算。
憑借自己的知識,他大概辨認了一下,認出了這把槍的型號——1837年產自密蘇里州的肯塔基長步槍。
其實是槍身上寫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語知識。
各個時期、各個地區生產的肯塔基步槍有所不同,但共同特點是槍管長,比如這把槍的全長就比馬哨現在的身高還要高不少,目測一米五以上,拿起來頗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槍比較纖細,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槍名聲很大,美國獨立戰爭時期,這把槍就曾大出風頭。
在著名的薩拉托加戰役,美國的狙擊手莫西·墨菲就是用這種槍射殺了英國的弗雷澤將軍,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獨立戰爭的形勢。
通過槍身上的文字,馬哨還獲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這把槍產自1837年,那么自然,按照白人的紀年,現在的時間應該在1837年之后,同時結合身體里的記憶,1846年的美墨戰爭似乎也還沒打。
綜合來看,現在多半是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確的公元日期,馬哨還需要找人打聽打聽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長或者薩滿對外界的事了解較多,他們應該知道。
除了這幾樣東西之外,其實還有一樣很有價值的東西,那就是白人的頭皮。
正所謂禮尚往來,白人懸賞印第安人的頭皮,印第安人自然也會把白人的頭皮視為重要的戰利品,至少可以帶來榮譽。
但馬哨下不去手,這玩意太陰間了。
而且他也沒這手藝,折騰十分鐘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剝下來,萬一被那邊的白人發現就完蛋了。
還是趕緊跑路吧。
馬哨帶上這些戰利品,穿上對他來說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離開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遠,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戰士回來就安全了。
與后世相比,此時的美國頗為蠻荒,遠方的世界對一個九歲的阿帕奇孩子來說同樣很危險,不僅有白人,還有野獸,當然還有敵對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遠遠不是鐵板一塊,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馬哨找了個洞穴,在里面窩了幾個小時,待到天色漸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營地附近摸去。
走了沒多遠,斜前方突然傳來馬嘶和一聲斷喝:“去死吧,白人!眠熊氏族要你們血債血償!”
馬哨連忙脫下身上的皮外套,用阿帕奇語喊到:“是我!”
伴隨著一聲馬嘶,一個頭戴兩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馬停在近處,他的眼眶泛紅,顯然剛剛哭過,他有些難以置信地看著他:“小哨子……你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