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6年因為英法條約的簽訂,降低了英國輸入法國商品的關稅,導致英國商品充斥法國市場,打擊了競爭力不如英國的法國工業,造成了大量工人失業,這導致工人和工廠主的強烈不滿,歷史學者們相信這個條約加劇了革命前夕的社會矛盾。
拿破侖新的關稅政策與1786年條約相反,英國商品流入法國的關稅收得很高,這可能讓魯昂等地的商人感到非常高興,他們可以獲得大量棉花,又不用擔心被皇家海軍阻攔,可以去新的海域活動。
英國商人對此可能會感到不高興,喬治安娜打算給梅里爵士這么一個說法,法國的稅收高了,他們才有更多的錢用于公共工程,才能買英國的鋼鐵。
法國雖然鐵礦豐富,可是冶鐵廠只有不到40家,工業化的規模遠不如英國。
在英法和平之前,英國的鐵制品主要銷往美國。拿破侖本人是傾向大舉興辦公共工程的,原本財政上他還有些捉襟見肘,賣掉了盧浮宮的名畫和將城外的糞山變成肥料廠后,他手頭寬裕了一些,不過他依舊缺錢。
他不止是把關稅調高了,新的憲法規定還交稅交得多,前600名的名流才可以成為議員。
這是舊時代三級議會最想討論的事,平民和資產階級繳納那么多稅,貴族卻享受各種免稅權,然而三級議會上根本就沒討論出任何結果,后來第三級干脆把特權階級給甩掉了,自己成立國民議會討論,西耶斯這時將自己的教士袍給脫了,從第二級變成了第三級。
拿破侖讓元老院聽他的話可不是光憑喬治安娜以命相搏,他將立法院的一部分權力交給了元老們,保民院的人減掉了一半,只剩下50人,縱使西耶斯依舊是元老院的議長,他也已經被架空了。
她很看重西耶斯的三級法院,大革命之前的農村依舊保留著中世紀時的民主特色,往往是市政府官員或者是討論某一件公共事務時會敲響教堂的鐘聲,召喚農民在門廊前集合,窮人和富人都有券出席。在會議上既無真正磋商,也沒有表決投票,但是每個人都能發表自己的意見,為此還會請來一位公證人露天制成證書,收集不同的發言,記入會議紀要。
這些來教區的官員大致分為兩類,一種是征稅員,另一種是理事,征稅員是負責收稅的,理事則代表總督維持公共秩序等一切事物,比如組織自衛隊、國家工程、以及一些普通法的執行。
就連巴黎高等法院都沒有將行政和司法分開,法官就像是市場管理人員一樣管控物價。在這種特殊時期,特別刑事法院可以處理夜盜、兇殺、縱火、偽造貨幣、煽動集會、非法攜帶武器等不能上訴的罪行,其他諸如財產、稅收等糾紛最好派出檢察官和法官到郡、鄉鎮、公社去處理。“良善之輩”和“暴徒”要區別對待,現在的大法官雷尼干不了這件事。
但西耶斯首先告訴喬治安娜,教堂的鐘現在都沒有了,在大革命時它們被用來鑄錢,而且教堂還沒有可以自由撞鐘的權力。
其次里昂暴動的時候,羅伯斯庇爾曾經派庫通進行鎮壓,可是庫通有點手軟,從11月起負責革命法庭的革命特派員就變成了科洛和富歇,這二人對犯人的處決成倍增加。4個月的時間就處決了一千六百多人,拿破侖還是個炮兵上尉時看到過那血腥的場面,平均算下來每天至少要處決10個人以上。
共和軍進入里昂后,巴拉斯又下令處決了幾百名叛亂分子,旺代戰爭期間大量軍事特派員將大量“土匪”處死,僅僅昂熱地區救處死了2000多人,西耶斯很害怕這次清理“土匪”又變得和恐怖統治時期一樣。
喬治安娜沒有勸這位前督政,羅伯斯庇爾也曾被稱為“美德模范”,可是他的墓志銘上留的是什么?
塔列朗被稱為瘸腿魔鬼,拉法耶特被稱為游俠騎士,米拉波被稱為瘋子天才,還有羅蘭法官的妻子羅蘭夫人,她被稱為羅蘭女王,這位女王對她丈夫的記錄不多,或許她也知道她丈夫支持糧食自由貿易并沒有真正解決饑荒的問題。
農民和地主都不急著將地里豐收的麥穗給收割了,因為指券貶值得太快,誰會用糧食去換廢紙。
喬治安娜又和西耶斯聊起了這次被踢出保民院的幾個人,皮埃爾·卡巴尼斯、安托萬·德斯蒂·德·特拉西、歷史學教授兼編輯多米尼克·加拉、立憲派主教亨利·格雷瓜爾、作家皮埃爾-路易·甘格內、律師政客讓-德尼·朗瑞奈伯爵,她希望西耶斯能將他們邀請到她家里來做客。
西耶斯問她為什么,喬治安娜笑著告訴他,因為這些人都尊崇已故的孔多塞侯爵,她正好資助了一個學生,他在用孔多塞侯爵的理論做光學實驗。
西耶斯并不是很相信她,但他還是答應了她的要求,然后離開了她的別墅回圣盧克宮了。
等西耶斯走后,喬治安娜才從隔壁房間的書柜上取下來一本書,那是法語版的《國富論》,翻譯者正是孔多塞侯爵,上面還有他很多注解,這本書和拿破侖所看的《國富論》一模一樣。
孔多塞和亞當·斯密、杜爾哥一樣,都認為谷物自由貿易可以緩解饑荒,杜爾哥將孔多塞的政策到處進行宣傳,他甚至給皮埃爾·杜邦·德·內穆爾寫過信。
危機開始時,杜爾哥提出的第一個政策就是為窮人提供工作機會與薪金。
他提議成立“慈善辦公室與工作組”,要求中央融資支持補充地方資源。他認為“真正的貧困”不僅應該得到救助,還應該得到“尊重”,他擔憂把窮人們聚在一起派發湯或面包會讓一些窮人“丟臉”,因為這樣的行為類似于公認行乞。
慈善研究所的目標是“使貨幣在民眾之間流通”,通過有效的“公共工程”,比如鋪路和改善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