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0年之前,法國的立法者并沒有在《法國民法典》中對人格權作出任何規定。
甚至在羅馬法時代、法國舊法時代或者法國大革命期間都不存在人格權。
最早美國獨立有13個州,制定獨立宣言的有5個人,他們分別是托馬斯·杰斐遜,約翰·亞當斯,本杰明·富蘭克林,羅杰·舍曼和羅伯特·利文斯頓。
他們在杰斐遜寫的原稿上修改后紙張看起來就亂七八糟了,每個人又自己抄寫了一份,抄寫完后又在新的版本上更改,最終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終稿羊皮紙版。
那個時候這份宣言還不叫《獨立宣言》,而是《美利堅合眾國十三州一致宣言》,上面還附有會議成員們的簽名,這個版本的《獨立宣言》被收藏在美國國家檔案館里,雖然它也在華盛頓,卻并不在華盛頓的卡巴拉之樹的標點之一。
共濟會和薔薇十字會并沒有組織和人員上的瓜葛,更多的是一種思想方面的影響。
有很多事物一開始設想得很好,就像新生的嬰兒,父母會給他們很多期望。華盛頓共濟會圣殿的位置位于華盛頓卡巴拉樹的頂端,同時也可以代表神性界的頂端,是與神最接近的位置。白宮則處于生命之樹的中央,愛與美之脈輪,為整個生命樹提供能量,守護天使是米迦勒,象征慈悲、調停。
這個脈輪在塔羅里代表著伊甸園與塔,伊甸園代表者樂園,塔代表著會給世界帶來變化。《獨立宣言》之后法國發布的《人權宣言》與之有很多相似之處,當時杰斐遜在法國,他和拉法耶特關系還不錯,只不過法國沒像《獨立宣言》中說提人生而平等,而是人生來就是自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眼里一律平等的公民皆能按照他們的能力平等得擔任一切公共官職、職位與職務,似乎這樣以來就可以規避因為天賦問題而造成的能力不平等的問題。你擅長跑步我擅長讀書,讓一個跑步運動員去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不錯,讓他坐在辦公室里處理文件反而是一種折磨。
但誰能想到會有后來會發生什么樣的事呢。
當巫師們依附于某個國家的時候就不可避免得沾染了一些當地的風俗,比如每個英國小孩都要有教父,然后巫師們居然也有了教父。
傳統是傳統,信仰是信仰,馬爾福一家一天都沒去過教堂,死后也不會和詹姆波特夫婦那般安葬在教堂后面的墓地里。
馬爾福家族也有和萊斯特蘭奇家族一樣的龐大墓穴,以前伏地魔也經常在那里“表演”和演講。
可就算是馬爾福家的家族墓地也沒有萊斯特蘭奇家族的那么豪華,它是初代馬爾福家主在中世紀時候修的,充滿了倫敦塔的風格——全部都是笨重的石頭,如果萊斯特蘭奇家族的墓地曾經是拿破侖為自己家族準備的墓地那就可以理解了。
為華盛頓做城市規劃的是一個法國人,法國人給自己首都做的城市規劃則是“revolution”,它即代表革命也代表天體運動,哥白尼的日心說也不是完美的,他認為行星的軌道是均圓,開普勒則認為軌道是“橢圓”,牛頓也是通過觀測彗星確定軌道是橢圓的。
兩個墓地代表兩個橢圓的焦點,但那應該是他死后的人們為他做的,并沒有經過他本人同意,準確得說是他的侄子拿破侖三世在位期間,整個工程持續了幾十年。那個科西嘉矮子希望能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獨一無二的痕跡,他也是去過非洲,見過金字塔的人,他那個侄子和他一樣喜歡“大陣仗”,法國也是有共濟會的,而且拿破侖的哥哥約瑟夫還是大導師。
這種建設是物質層面的,在1832年的時候,德國人已經發現了人格了,但發現者并不是心理學家,而是歷史學派,在20世紀民法學家承認人格權存在之前,人格權的理論和制度一如人格本身一樣處于不確定的狀態。人格權的性質是什么?人格權的邊界是什么?人格權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在這些問題能夠作出確切的、清楚的、令人信服的解釋之前,美國并沒有引入人格權的概念,雖然他們的心理學已經很發達了,但他們有隱私權。
人格權包含但不僅限于對他人的私人生活尊重,在美國如果一個人覺得自己的私生活遭到了別人的侵犯,他就可以進行訴訟,個人的隱私權是被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