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海內戰亂近百年。
二者,隴州邊地,唐、胡雜居,本就有尚武之風,至有婦人亦可提槊驅馬,斗於疆場。
是以,本次武舉雖是初開,應試的考生數量已頗可觀,并且質量都不低。
參試的除了唐人,還有少量的胡人,皆是鮮卑、戎人、雜胡等各部種酋大的子弟。
之所以連胡人酋大的子弟都來“趕考”,那是因為,莘邇給“及第”的考生了很高的待遇。
當后來官僚制度成熟的時期,一個官員可以同時擁有多種官名,不同的官名分別對應該官的職事官、散官、勛官,有的還有爵位。職事官,顧名思義,即該官具體掌責之職。散官,又稱散階,沒有權力和職掌,可以將之理解成身份等級的標志。勛官與散官近似,與散官不同的是,勛官主要用以獎勵作戰有功的將士,因而又被叫做“戎秩”。
但在當下,官僚制度正處於一個承接前代、開啟未來的轉折期,還沒有后來的成熟體制。
諸如后世散官的細分為文武多少階、勛官的出現及成為朝官等等,現在都還沒有。
不過,散官這個東西已經是有了的。
散官出現於當下,是時勢發展的必然產物。
此一“時勢”,便是門閥政治。
前代秦時,要說的話,也有散官,比如大夫之類,沒有固定的掌職,但那時的散官,也是要經常要承擔臨時差使的;概言之,秦代之官,俱可歸類為職事官。換言之,官員若無職位,就無等級可言,既無政治待遇,也無俸祿可拿,與庶民無異。
近代以來,門閥政治勃然興起,為了保證士族官員們權益的穩定性,賦予官員們足夠的安全感,於是在九品官人法的背景下,漸從秦的“職位分等”,轉向了散官為代表的“品位分等”。
官員,從此不再只有職事官,多了散官的頭銜。
朝廷命官,也不再是只任職事官,多了散官的選擇。
究其變化的本質,乃是國家“分官設職”之目的,不再僅僅是出於秦時的“效率考慮”,任一個官,就要負責一攤事,而更多的是基於了“優惠考慮”。
可以沒有職事官,但只要有散官,那就是官。
散官,又被叫做本品。
散官幾等,此官享受的各種待遇就是幾等。
按照莘邇的理解,散官,就是他前世的鄉科級、縣處級、廳局級、高官等這些名銜。
至於尚未出現的勛官,莘邇對之自是不知,但不知道,不妨礙他創造一套與之近似的體系。他創造的這套體系,所依之藍本,當然便是他前世的軍銜制度。
軍銜此詞,不好用於當下,在與羊髦、黃榮等討論過后,倒與那發明勛官的人“不謀而合”,也將之名為了“勛官”。——畢竟勛者,功勛,用以授給將士的品級,沒比這個更貼切的了。
這次武舉,即是勛官制度的初次運用。
卻是說了,為何不直接拿散官制度來用?
如上所述,散官制度的出現是為了保證士族官僚的特權。可以預見到,此次參加武舉的考生,必是幾無,或干脆說無有出自門閥大姓的,拿散官來任命他們,一定會激起士族官員的不滿。
故此,莘邇索性另起爐灶,搞出了勛官,以避免士族的反對。
后世的勛官,通常有十余等,名號或從都督到上柱國,或從騎尉、都尉到上柱國,莘邇對此自亦是不知,但他依照前世的尉、校、將等級設定出的勛官層級,卻是與之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