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我們陳家全族才占一股,你怎么給他們股份啊。總不能把吳老爺的股份拿出來分……”
“說起來,前些日子去臨高,我和陳同志無事的時候閑談,聽他說了不少澳洲人的商法。頗有啟發。我有個想法……”
“什么?”
“你大約也知道,澳洲人如今下了命令,說要厘清土地,規范產權。”
“的確有這回事。不過我們沒什么好說的,陳家有功名的人不多,從無投獻之事。”
“唉,不是這么簡單!”陳定說他已經大致研究了下相關的法規。其中有幾條就是專門針對宗族的。
“你也知道,族里的土地,一部分是個人的,一部分是族里的。這些族里的土地這次都要確權。”
“確權便確權,地契難不成是假得嗎?”陳霖感到奇怪。
“賢侄,你這就是少年心浮了。官府的文書,都要細細琢磨才是。”
按照新的政策,宗族土地各自確權,個人的屬于個人,宗族名下的財產要轉型為“有心責任公司”或者“財團法人”所有。
“所以未來陳氏宗族的地肯定會轉為陳氏公司所有--對了,也包括絲坊。”
“然后呢?”陳霖還沒明白。
“吳老爺贈給我們的一股,照理也是要納入這公司里的。我們就以這公司的名義給被征地的人若干干股。讓他們每年可以坐收盈利,他們自然就愿意了。”
“不過這也沒什么意義啊,現在宗族的土地收益,不也是大家享受的嗎?每年的年例,男丁們多少也有一點,家里有事的還能補助些許……”
“呵呵,你怎么不開竅!現在族里祭祀地的收入,怎么用,給誰不給誰,都是族長、掌案一句話的事,最多幾個族里長老能發表些意見,其他人都是沒份說話的,給不給,給多給少都是族長、掌案說了算,賬目更是糊涂賬。改成了公司,那就是正兒八經按照生意來做,一年收益多少,提留多少,公費多少,大家按股份應該分多少,都是清清楚楚的。這個明明白白的股份不比隨心隨意的年例強太多了?你覺得族人們會喜歡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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