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四喜這一生,其實都在為一件事奮斗。
肯定。
因為家中孩子多,他作為家中排行老四的第三個兒子,是最被忽視的那一個。
衣服鞋子,穿的是兩個哥哥穿剩下來的。
吃飯,也得長幼有序,先讓爺爺奶奶吃,然后是爸爸媽媽,再輪到大哥、二哥、大姐,然后才是他。
龔四喜心眼很小,從小就愛和哥哥姐姐爭吃的、搶穿的,一不如意就哭,弄得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沒一個人喜歡他。
爺爺奶奶最寵愛的,是大哥;
父母最離不開的,是二哥、大姐;
全家人最憐惜的,是兩個如花似玉的雙胞胎妹妹。
只有他,爹不親、娘不愛,好在生了一個靈活的腦瓜子,會讀書。
所以,他要讀書,他一定要好好讀書,他只有在讀書的過程中,才能得到獲得老師、同學的肯定。
誰阻擋他讀書的腳步,誰就是他的仇人
讓他一個人去搶劫殺人,他不敢。于是找來和他一樣看水滸傳入了迷的盧尚武,再拖來傻不楞登的盧富強,三個人入了伙,成立了三刀會,還煞有介事地弄上刺青,將三個人緊緊捆綁在一起。
時機成熟,龔四喜提出立投名狀,殺人證道。
那個雨夜,龔四喜從廚房后方進去,提刀便砍,把所有怨恨都發泄在刀光之中,心中快意無比。
不借錢給我我砍死你
說我愛哭討人嫌我砍死你
炫耀你家有肉吃我砍死你
敢用白眼翻我我砍死你
盧尚武、盧富強嚇傻了,龔四喜從嬸子手中搶過龔勇其實是寄居在龔家的祝康,但龔四喜以為是堂弟龔勇扔給盧尚武,強迫他砍殺六歲小兒。龔四喜走進內屋,拖過龔柔,責令盧富強殺了她。
一切搞定之后,龔四喜揚長而去,趁夜回到小灣村盧富強家,洗去一身的鮮血,一覺睡到大天亮。
龔四喜以為這一切,早已隨著三村拆遷、盧富強的法律死亡而終結,沒想到半路上卻殺出個程咬金,不僅盧富強沒有死,不僅他被警察抓住,不僅他主動交代了罪行更要命的是,他還留著當年的盟約
胳膊上的刺青,可以洗去。
記憶中的血腥,可以淡忘。
可是這張保存完好的,印著自己指紋、沾染龔大壯一家子鮮血的盟約,卻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消失、損壞
原本,龔四喜可以負隅頑抗,他可以拒不承認,他可以等著盧輝那邊的解救,他可以靜待事態的變化。
身為警察,他當然知道,哪怕證據確鑿,他依然可以不承認。
盟約可以是年少無知隨便寫的;指紋可以是年少不懂事,偷偷跑到兇案現場沾了點血按上去的;盧富強殺了人,卻把一切推給他和盧尚武;或者盧富強在兇案現場嚇傻了,以為是他們三個殺的總之,只要他不認,一切都有機會翻盤。
可是,當聽到趙向晚說的話,一想到父親所說的那些話,一直以來孝順、聽話、努力在家族中搏存在感的他忽然感覺一身疲憊。
疲憊到一根手指頭都不想再動一下。
他是家里的禍根
他是個黑心腸的警察
都是四兒的錯,不能怪老大、老二
原來,他這么努力地表現,換來的依然是父母第一時間的放棄。
龔四喜頹然坐回椅中,從頭到腳一絲力氣都沒有,仿佛自己一生的奮斗,為了讀書謀劃努力,為了升官殫精竭慮,為了讓父母兄弟在三村灣有面子,拍著胸脯辦下無數違法違規的事
全都是個笑話
到頭來,他不過就是個禍根。
趙向晚冷冷地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