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家與作詞人創作出音樂交給音樂發行公司管理,音樂發行公司將音樂授權給唱片公司灌錄唱片,藝人憑借這些錄制的音樂嶄露頭角,演出經紀把聲名顯露的藝人包裝推向市場,而最終,由主辦方向粉絲們呈現這些藝人的精彩演出。這是音樂行業最基礎的運行鏈路當然,細節和分枝肯定遠遠不止這些。”
“所以,音樂發行公司和唱片公司是不一樣的嗎”
艾瑞卡一多半的精力,都被正坐在她身后,低聲談論著超人大戰蝙蝠俠宣傳計劃的本阿弗萊克吸引了。韓易極快的語速,和重復出現的幾個名詞讓她聽得有些迷糊。
“我一直以為音樂發行和音樂錄制是同屬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門不對,這兩者之間究竟有什么區別”
“讓我換一種解釋方法吧。與音樂相關的版權有兩種,音樂版權和母帶版權。音樂版權是指創作出來的詞、曲、編曲在一首歌里你能聽到的所有元素,只要有原創性和創意性的,都受到版權保護。注意,這里保護的,是音樂的想法和創意表達。”韓易將雙手像天平一樣向上托起,“而另一方面,如果將這些創作出的音樂,錄制成一個可以被大眾聽到的錄音版本,那么這個錄音所產生的版權,就叫母帶版權。”
“也就是說,一首歌,不對,一部音樂作品,只有一個音樂版權,而如果有不同的錄音版本,就會產生不同的母帶版權”
“非常正確。”韓易點點頭,“音樂發行公司,是管理音樂版權的人,他們可以將手中的音樂授權給任何人,唱片公司、電影公司、廣告公司任何想要使用音樂創作的人。”
“而唱片公司,則是從音樂發行公司手上獲得授權,并將音樂制作成可以消費的錄音產品,進而銷售給聽眾的人,兩者之間是供應商和采購商的關系。環球、索尼、華納,這些跨國音樂集團旗下當然會同時擁有音樂發行公司和唱片公司,因為他們想要在內部形成完整的生態鏈,但這并不能改變兩者之間關系的實質。”
“音樂發行方想多收點授權費和版稅,唱片公司想減少授權費和需要支付的版稅,以提高毛利率。兩者之間永遠都會存在博弈和矛盾。”
徐憶如夾起一塊吞拿魚,放進嘴里細嚼慢咽。低垂眼簾的她似乎沒有加入話題,但實際上卻在用全部注意力用心聆聽。
她很喜歡韓易聊起熱愛的行業時,聲線里跳動的那股希望火苗。
“而音樂發行公司,需要與創作者合作以獲得音樂版權。至于唱片公司,他們需要讓歌手來錄制收集到的音樂作品。創作者和歌手,這兩者,都屬于藝人的范疇。個人在組織面前總是弱勢的,所以藝人們需要能幫助他們規劃職業生涯、進行合約談判的經理人,這就是藝人管理公司的由來。”賈馬爾米勒的學習與理解能力極強,韓易簡單地提了幾句,就捕捉到了藝人經理人存在的關鍵因素。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韓先生。”
“絕佳的詮釋,賈馬爾。”韓易向自己的商業關系顧問投去一個贊許的眼神,擁有一個頭腦與能力兼具的幫手是件令人舒心的事情,“很多人將經理人和經紀人混為一談,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地方,包括美國的大多數州,他們的職責確實是重疊的。演出經紀可以為藝人職業發展指導,個人經理也可以自己去接洽演出。”
“但在紐約州和加州,有一部演藝經紀法案,要求那些為藝人接洽演出的人,必須持有本州的演藝經紀機構執照。而我們都知道,紐約和洛杉磯是世界娛樂工業最核心的區域,發源于這些城市的慣例,也成為了全世界效仿的風尚。”
“所以,你們看到了,這就是最關鍵的五類組織發行公司、唱片公司、藝人管理公司、演藝經紀公司,和演出主辦公司。”
“而你想要涉足它們全部。”艾瑞卡補充道。
“恕我直言,易,啊韓先生。”瑞恩奧康納皺起眉頭,“我沒看到任何問題,您應該能很輕易地做到這點。”
185億美元,不夠開五家公司嗎
“實際上,有很大的問題。”
韓易望向還剩一絲光線浮在海面上,即將落下的夕陽,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