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龍生龍鳳生鳳,人們總是認為才能稟賦也會隨著血脈遺傳,父親擁有哪方面的能力,兒子必然也是非常優異。這看法雖然不靠譜,但卻仍然具有著極大的影響力。
裴光庭的父親裴行儉在唐高宗年間長期主管吏部選官事宜,并創制了長名榜、詮注等一系列選司規章,而這一份家世淵源則就是裴光庭競選宰相最大的一個優勢了。
張說作此分析,也是希望裴光庭在這方面能夠發揮一下,而不要只困于其兵部侍郎的官職內。而且眼下蕭嵩還擔任兵部尚書呢,作為一個剛剛大功歸朝的宰相,裴光庭在這方面自是無從與之較量。
“對于選司事宜,我倒是也有所思量,草制一策,我稱為循資格法,上追后魏停年格余意……”
裴光庭對這方面顯然也有思考,聽到張說的分析后,便將自己的思考所得講述一番。
張岱坐在席中,聽著裴光庭講述他針對銓選改革的想法。其所口述便是歷代褒貶不一、毀譽參半的循資格,即官員憑借年資參與守選與銓選,只要年資足夠便可注籍授官。
這種以年資而不以才能作為標準選官的選舉法爭議極大,在施行之初就遭遇了巨大的抨擊,不只當朝的宰相蕭嵩,就連宋璟這樣資深望高的名臣對此也極力反對。
裴光庭對此也有自知之明,因此在將自己的計策講完之后便又嘆息道:“只不過此法以年資為準,雖清晰明了,但卻恐為好事者誣為邪計。若此時奏聞于上,我怕未得圣意欽許,先遭群徒詰責……”
“選賢授官,務以盡才,使野無遺賢為美,這也是老生常談。但是言則容易,做起來何其艱難!人間多少才流才氣高揚到人共欽之,若不授之、天下稱怨?內外多少劇要職位又渴待賢流蒞臨處事?
每歲選期數萬選人泛游京畿、盤桓不去,以怨為食,自恨失選。近年雜途進仕者尤多,幸進之門難遏,人皆稱才,渴求顯職,何以裁之,能不失眾望?唯年資最清晰明了,此計確是大善,不過事定之前也尤忌人知、切莫外泄!”
張說對循資格之法倒是很贊同,原因也很簡單,選人之法括盡賢才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實際選舉過程中,所面對最多的詰問就是為什么他選上、我落選?他比我強在哪、我又比他差在哪?
才能沒有一個具體的衡量標準,尤其是在每年集中選授的這幾個月選期當中,要把參加銓選每個人的才能衡量的清清楚楚,再授以恰如其分的官職。別說這些選司官員,老天爺也做不到啊!
動不動就會有怨氣沖天、自恨失意的人要罵賊老天,要逆天改命,這能怎么搞?
張說發表完自己的看法,見到張岱在席中欲言又止,于是便抬手指著他笑問道:“你又有何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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